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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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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特别提示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是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
    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 号)实施后的新股发行,价格形成机制进
    一步市场化,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并在申购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
    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
    施细则》(2009 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1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初
    始发行规模为61 亿股,发行人授予A 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
    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A 股绿鞋全额行使,则A 股发
    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0 亿股。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次发行安
    排”之“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光大银行”,股票代码为
    60181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
    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战略配售不超过30 亿股,约占绿鞋行使前发- 2 -
    行规模的49.2%,若绿鞋全额行使,则战略配售不超过绿鞋全额行使后发行规模
    的42.9%;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5.5 亿股,约占绿鞋行使前发行规
    模的25.4%,若绿鞋全额行使,则网下发行不超过绿鞋全额行使后发行规模的
    22.1%;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10 年8 月12 日(T+2 日)公布的《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
    公告》(以下简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5、本次发行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联席保荐人(主
    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预路演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
    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向上交所申请获得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CA 证书,安装
    交易端软件方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
    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自行负责
    CA 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6、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对象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2010 年7 月30 日(T-7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 前
    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
    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
    理的配售对象;
    (3)以发行人作为托管机构的证券投资基金;
    (4)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7、拟参与本次股票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备配售
    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如报备账户信息发生变动,则应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8 月5 日(T-3 日)15:00 前通过申购平台修改报备账户信息。(具体规定详见
    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关于各新股网下发行配售对象报备相关账户信息补充事项的
    通知》)。- 3 -
    8、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申购平台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下
    发行的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的,
    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有关初步询价安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初步询
    价及预路演安排”之“初步询价安排”。
    9、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战略投资
    者不参与网下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
    是否有“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指落在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区间之内或区间上限之上的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上
    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8 月2 日至8 月5 日。通过平台报
    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
    11、在出现网下或网上申购不足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
    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
    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0 年8 月11 日(T+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0 年8 月12 日(T+2 日)的《定价、网
    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以《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0]41号)批复,光大银行在
    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时,发行人国有股股东需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其持有的部分国有股,其中部分混合所有制国有股股
    东的国有出资人选择按照该国有股东应划转股份数乘以本次发行价格的等额现
    金一次性上缴中央财政。每家国有股东按照在光大银行国有股中所占比例计算各
    自应转持的股份数。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7 月30 日(T-7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 4 -
    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 7月30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
    T-6 至T-3 8月2日-8月5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T-3 8月5日15:00 初步询价截止
    T-2 8月6日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8月9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下发行公
    告》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T 8月10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 8月11日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超额配售及回拨安排
    网上申购配号
    T+2 8月12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
    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8月13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询价对象、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报价;如出现申购
    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询价对象或
    配售对象及时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5 -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为61 亿股,发行人授予A 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A 股绿鞋全额行
    使,则A 股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0 亿股。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
    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战略配售不超过30 亿股,约占绿鞋行使前发行
    规模的49.2%,若绿鞋全额行使,则战略配售不超过绿鞋全额行使后发行规模的
    42.9%;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5.5 亿股,约占绿鞋行使前发行规模
    的25.4%,若绿鞋全额行使,则网下发行不超过绿鞋全额行使后发行规模的
    22.1%;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
    战略配售和网下发行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下发行通
    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发
    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
    发行人授予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联席保荐
    人(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
    (不超过9 亿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15%(不
    超过70 亿股)的股票,具体超额配售数量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2010
    年8 月11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确定,并将在2010 年8 月12
    日(T+2 日)《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超额配售的股
    票全部面向网上投资者配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绿鞋操
    作的联席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超额配售的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