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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58 沪市 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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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4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0,933,977,454 股

  发行价格:6.21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邮储银行、发
行人)本次发行的 20,933,977,454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3 月 30 日,本行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7 日,本行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本次发行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本行本次发行方案,并核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股东资格。

  2025 年 5 月 9 日,本行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认为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5 月 23 日,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20,933,977,454 股

  3、发行价格:6.21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30,000,000,000.00 元

  5、发行费用:38,059,362.42 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129,961,940,637.58 元

  7、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 年 6 月 17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购资金验
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27 号)。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止,发行对象已经将申购资金划至中金公司指定的申购资金专户: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金 融 大 街 支 行 账 号 为
911000010001331658 的专用账户,共计人民币 130,000,0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叁佰亿元整)。

  2025 年 6 月 17 日,中金公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了募集资金(已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毕马威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26 号)。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933,977,454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2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30,0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9,999,632,075.47 元,此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汇入发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融大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0,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8,059,362.4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961,940,637.58 元 , 计 入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20,933,977,454.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109,027,963,183.58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金融监管总局审批,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出具同意注册批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发行股份限售期、募集资金金额、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
有效;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

  (3)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已生效,该等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缴款、验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5)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6.21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20,933,977,454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0,00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对象为 3 家,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年)

 1      财政部    18,933,967,793  117,579,940,000.00      5

 2  中国移动通信  1,264,744,074    7,854,060,700.00      5

      集团有限公司

 3  中国船舶集团    735,265,587    4,565,999,300.00      5

        有限公司

      合计        20,933,977,454  130,000,000,000.00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政部

  财政部成立于 1949 年 10 月,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我
国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宜的国家行政机关。

  (2)中国移动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 号

  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0324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
至 2029 年 1 月 6 日);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IPTV 传输服务(信息传
输业其他许可有效期至 2021 年 09 月 17 日);制作、发行广播电视
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经营与信息通信业务相
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等;国有资产投资及管理;业务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船舶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鹏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889 号

  注册资本:1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0B67

  经营范围:(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