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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36 沪市 旗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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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能源”),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的全资子公司。

    增资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方式及金额:旗滨光能以自有资金向宁海新能源增资57,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宁海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情况概述

  宁海新能源是公司光伏业务板块全资子公司旗滨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是旗滨光能的统一业务服务平台,承担旗滨光能部分基地光伏玻璃对外销售业务,并承担了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原材料进出口贸易业务。为满足宁海新能源光伏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保持其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旗滨光能拟使用自有资金 57,000 万元人民币对宁海新能源进行增资。

  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321,82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 年12月 31日,旗滨光能资产总额为757,827 万元,负债总额为415,322.56万元,净资产为342,504.4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80,153.02万元,净利润4,096.8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经审计)。

  旗滨光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公司名称: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官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海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3,915.37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72.74万元,净资产442.63万元。2022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068.82万元,净利润135.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宁海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增资方案

  旗滨光能以自有资金向宁海新能源增加注册资本 57,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宁海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至 60,000 万元。增资后旗滨光能仍持有宁海新能源 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前        增资金      增资后

    增资标的        增资方      股东出  持股比例    额    股东出  持股比
                                  资额                        资额      例

浙江宁海旗滨新能  湖南旗滨光能  3,000    100%    57,000  60,000    100%
 源管理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目的是为满足宁海新能源经营发展需要,保持其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并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本次增资属于公司内部全资企业之间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旗滨光能使用自有资金 57,000万元人民币对宁海新能源进行增资。同意授权宁海新能源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宁海新能源增资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抓紧推进光伏玻璃业务战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和满足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
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交易属于集团内部交易,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宁海新能源进行增资,有利于集团光伏玻璃业务发展,有利于优化宁海新能源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增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本次增资事宜。

    六、风险分析

  本次对宁海新能源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市场供需的变化会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以及业务往来及宁海新能源的经营成果等产生影响,可能存在业绩波动或营业利润下滑,并导致公司及旗滨光能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旗滨光能、宁海新能源营业执照;

  6、旗滨光能、宁海新能源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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