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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09 沪市 金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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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金田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10.43元/股;“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5.9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10.43元/股;“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5.90元/股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5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 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
号)文同意,公司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金田转债”转
股期起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为 10.43 元/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 号)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5,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
号文)同意,公司 14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金铜转债”
转股期起止日为 2024 年 2 月 3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为 5.90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32,500 股;3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评价等级未达到 A 等级,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7,400 股;17 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7,610 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17,51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
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合计 417,51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完成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金田转债”、“金铜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
格的调整。因此,“金田转债”、“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金田转债”、“金铜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
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息,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A×k)/(1+k)
  A=2,022,337.02/417,510≈4.84 元/股(含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 2,022,337.02 元(含利息),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为 417,510 股。

  k=-417,510/1,485,914,824≈-0.0281%,其中 417,510 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1,485,914,824 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总股本。

  “金田转债”转股价格:P1=(10.43+4.84×(-0.0281%))/(1-0.0281%)≈10.43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金铜转债”转股价格:P1=(5.90+4.84×(-0.0281%))/(1-0.0281%)≈5.90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不变,故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调整“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