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5 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6 号),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453,654,16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831,773,168 股普通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人民币2,831,773,168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关于发布<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的通知》及公司 A 股非公开发行等情况,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相应修订及规范,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订原因或依
据
第 1.11 条 第 1.11 条 《公司法》第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 十九条、《中国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产党章程》《公司法》及《中国 共产党国有企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 业基层组织工
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条例(试行)》等的有关规定, 作 条 例 ( 试
要条件。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行)》第十三条
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政治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
核心作用,董事会决策公司重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坚
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
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 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 的领导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
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根据 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
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出决 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定。 经费。
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政治
核心作用,董事会决策公司重
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
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
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根据
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出决
定。
第 3.07 条 第 3.07 条 根据公司非公
…… …… 开发行 A 股情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况修订
2,378,119,000 股普通股,公司 2,378,119,0002,831,773,168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内 资 股 股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935,479,000 股,占公司已发 内 资 股
行普通股总数的 81.39%,H 股 1,935,479,0002,389,133,168
442,64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
普通股总数的 18.61%。 的 81.3984.37% , H 股
442,64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
普通股总数的 18.6115.63%。
第 3.10 条 第 3.10 条 根据公司非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开发行 A 股情
2,378,119,000 元。 2,378,119,0002,831,773,168 况修订
元。
无 第七章 党的组织 《中国共产党
国有企业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无 第 7.01 条 《中国共产党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国联 国有企业基层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 组织工作条例
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 (试行)》第六
委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2 名, 条、第七条、
其他公司党委成员若干名。党 第八条、第十
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四条
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
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
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进入党委。同时,公司按规定
设立中国共产党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纪委”)。
无 第 7.02 条 《中国共产党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 国有企业基层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 组织工作条例
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试行)》第十
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条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
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
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
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
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
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
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
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
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公
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
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