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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工商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2

工商银行:工商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亲自出席 13 名,为陈四清董事长、廖林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梁定邦董事、杨绍信董事、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和陈德霖董事。张文武副行长、张伟武副行长、段红涛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张文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审议,董事会决定提名张文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董事的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
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和有关公告。关于选举张文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事宜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张文武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日,张文武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张文武先生并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过去三年内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提名张文武先生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需予披露的资料。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张文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张文武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莫里 洪恩(Murray Horn)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审议,董事会决定提名莫里 洪恩(Murray Horn)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董事的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和有关公告。莫里 洪恩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莫里 洪恩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莫里 洪恩先生已确认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1)至(8)条所述各项因素有关的独立性,过往及目前并无于本行及其附属公司之业务中拥有财务和其他权益,与本行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并无关连,亦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莫里 洪恩先生并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过去三年内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莫里 洪恩先生于 2013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 Wynyard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 Wynyard Group)董事及主席,并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辞任该等职务。Wynyard Group 是一家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在新西兰公司法
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Wynyard Group 于 2016年 10 月 25 日进入自愿管理程序(冻结公司财务状况使管理人与债权人协作决定
公司未来走向), 在 2017 年 2 月 8 日经债权人决定进入清算程序,债权人要求
偿还之债务总额为 461,102 新西兰元。2019 年 8 月 29 日,Wynyard Group 已向
全部债权人全额偿还债务。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提名莫里 洪恩先生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需予披露的资料。

  莫里 洪恩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四,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请见附件五。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莫里 洪恩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莫里 洪恩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廖林副董事长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年龄原因,陈四清先生将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审议,董事会选举廖林先生为本行董事长。廖林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廖林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核准并经本行公告前,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廖林先生作为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权,其副董事长任期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长任职资格并经本行公告之日止。廖林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六。

    因工作调整,廖林先生将辞去本行行长职务。廖林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为确保本行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据监管和《公司章程》规定,由执行董事廖林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权,代为履职期限至新任行长正式履职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廖林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四、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廖林副董事长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年龄原因,陈四清先生将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审议,董事会选举廖林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行董事长,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长任职资格并经本行公告后生效。

    五、关于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 TLAC 达标要求,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亿元人民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关于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全行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要求,2024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127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普惠金融业务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近两年我行绿色金融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审议《资本管理规定(2024 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召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具体事项请
见本行另行披露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一、 张文武先生简历

  二、 莫里 洪恩(Murray Horn)先生简历

三、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五、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六、 廖林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

                  张文武先生简历

  张文武,男,中国国籍,1973 年 3 月出生。

  张文武先生自 2020 年 7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95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
任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总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张文武先生本科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全国首批特级管理会计师。

附件二:

        莫里 洪恩(Murray Horn)先生简历

  莫里 洪恩(Murray Horn),男,新西兰籍,1954 年 2 月出生。

  莫里 洪恩先生目前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非执行董事长、Marisco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Marisco 葡萄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里 洪恩先生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澳新银行(澳大利亚)全
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独立董
事。莫里 洪恩先生于 1993 年至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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