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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18 沪市 中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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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18:中国平安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601318:中国平安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 2021 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 2022 年度。

   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时实际
  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股份类别    暂定股权      暂定最后      暂定除权    暂定现金红利
              登记日        交易日      (息)日        发放日

  A股        2022/6/17            -      2022/6/20        2022/6/2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1 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1,016.18 亿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97.31 亿元。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应当按照母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同时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报
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88.54 亿元。


  基于本公司营运利润持续增长以及对未来前景充满信心,董事会建议:2021 年末期股息为每股现金人民币 1.50 元(含税),加上已派发的 2021 年中期股息每股
现金人民币 0.88 元(含税),2021 年全年股息为每股现金人民币 2.38 元(含税),
同比增长 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根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 18,280,241,410 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147,771,893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计算,2021 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7,198,704,275.50 元(含税)。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时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 2021 年全年现金分红水平略高于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但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可使全体股东获得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本次末期股息派发对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扣除 2021 年末期股息后,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 2022 年度,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以维持合理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并用于向下属子公司注资,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以获得稳健的股东回报,同时维持子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或资本充足率在合理水平。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全年现金分红水平略高于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但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保护了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公司 2021 年全年现金分红水平略高于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但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可使全体股东获得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 9840

  联系传真:(0755)8243 1029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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