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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告日期:2025-05-2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6 月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9:30

  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6 楼公司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景峰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主持人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计票人、监票人代表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本次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由于本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有关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景峰先生、翟旭女士、徐晖先生、范君女士、沈鹏先生、沈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履职,任期 3 年。

  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025 年 6 月 11 日
议案一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景峰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拥有丰富的金融工作阅历和经验,曾在多家国有大行的境内外分支机
构担任高管;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行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期间于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兼任云南合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兼任红塔证券党委书记。2022年 8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长。

  翟旭女士,1969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1991 年 8 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财政部老干部局办公室、工业交通司中央工业
二处工作,期间在河北省高阳县财政局锻炼一年;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
任财政部经济贸易司工业处主任科员;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财政
部经建司经贸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05 年 12 月至 2012 年
3 月,历任财政部经建司商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
应急协调保障处处长;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财
务部主任;2014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阿尔金银行股份公司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徐晖先生,1976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
会咨询专家,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于江西丰城国家税务局;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玉溪红塔集团工作;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红塔
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红塔烟草(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业财务科科长;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历任云南
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期间曾兼任云南红塔
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24 年 6 月至今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现兼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滇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范君女士,1981 年 11 月出生,学士,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国注册
金融分析师(一级)。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
员;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财
务助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云南省股权投资发展中心会计、基金
管理;2015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历任云南云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管理部项目经理、基金管理一部副经理、基金管理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基
金管理一部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省管企业中层副职);2024 年 6 月至今,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沈鹏先生,1976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就职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财务管理处;2013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综
合管理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
检组组长,副局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浙江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2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处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沈春晖先生,1976 年 3 月出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
总部业务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
务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
理;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其中自 2017 年 10 月兼任投
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6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36.SH)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永强先生、罗美娟女士、李毅翔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