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持续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2,259,296.51 元,
其中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207,758,722.3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848,025,390.5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7,216,860 股(不含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 57,600 股限制性股票),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54,697.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4 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
金红利 31,639,923.60 元)总额 115,994,621.20 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4.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5,994,621.20 109,725,000.00 75,762,5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2,259,296.51 213,973,470.76 250,848,831.6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848,025,390.5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301,482,121.2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5,693,866.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301,482,121.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 否
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 133.5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同时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01,482,121.20 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33.58%。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持续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盈利,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
划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实
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