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601101 昊华能源
目 录
会议须知......- 2 -
会议议程......- 4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5 -
附件一:修订对照表......- 6 -
附件二:股东会规则......- 19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 -
附件一:修订对照表......- 31 -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38 -议案三: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6 -
议案四: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48 -
附件:刘国立先生简历......- 49 -
会议须知
为确保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请登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或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代理人)发言。股东(或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
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会议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六、会议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表受托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及持股数量,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权的在“弃权”栏内划“√”。一项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议案表决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自觉离开会场,请勿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工的正常作息。
特此告知,望各位股东遵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薛令光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律师;
其他有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股东会纪律;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读以下议案概要: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股东会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监事会、监事等表述,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根据新《公司法》及现行《公司章程》规定,修改股东会的职权;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对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进行了修改;
4.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改有关股东权利委托行使、累积投票制的相应表述;
5.根据已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改相应表述。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修订对照表》
2.《股东会规则》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
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 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昊华能源 《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昊华能源 《公司章程》
4.3 监事会 删除
对股东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情况。
5.1.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股 5.1.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5.1.2.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5.1.2.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5.1.2.1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5.1.2.2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1.2.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1.2.3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5.1.2.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案;
5.1.2.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5.1.2.4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案;
5.1.2.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5.1.2.5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方案; 5.1.2.6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5.1.2.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司形式作出决议;
5.1.2.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5.1.2.7 修改《公司章程》;
5.1.2.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5.1.2.8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司形式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5.1.2.10 修改《公司章程》;
5.1.2.9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1.2.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5.1.2.12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百分之十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5.1.2.10 审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5.1.2.13 审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5.1.2.11 审议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