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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68: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

公告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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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十二冶请求确认对被告享有破产债权(后变更为请求被告偿付该款项)人民币 53,037,620 元(其中:工程及材料款债权人民币 20,983,200 元、履约保证金债权人民币 3,655,000 元、大型机具延期费用债权人民币 19,125,560 元、大型机具货值债权人民币 9,148,060 元、工程进度款利息债权人民币 125,800 元)及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针对本次公告的诉讼涉及的相关资产,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了足额减值准备。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并就十二冶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的债权进行确认
及申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债权最终实现情况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6 月,十二冶与北方重工订立了某项目工程设备安装施
工合同及工程设备安装材料合同。2018 年 6 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方重工破产重整案件指定北方重工清算组担任北方重工管理人,十二冶在申报债权过程中因北方重工清算组及北方重工相关人员的原因未申报成功,向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二、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一审法院的要求,十二冶诉讼请求变更为:(一)请求依法判令北方重工给付十二冶款项人民币 53,037,620 元(其中:工程及材料款人民币 20,983,200 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655,000 元、大型机具延期费用人民币 19,125,560 元、大型机具货值人民币9,148,060 元、工程进度款利息人民币 125,800 元);(二)本案诉讼费由北方重工承担。

  2021 年 9 月 9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
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 号),认为十二冶对确认破产债权存在异议,应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债权之诉,不应提起要求北方重工承担偿还责任的给付之诉,据此获得个别赔偿。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十二冶的起诉。


  2021 年 9 月,十二冶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 号),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十二冶主张,一方面,十二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审法院驳回起诉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同时,一审裁定存在未提及诉讼费的处理、遗漏诉讼请求的情况;另一方面,十二冶一审立案诉讼请求即为确认之诉,经一审法院要求,才变更为给付之诉。十二冶上诉请求为:

  (一)依法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 号);

  (二)裁定指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三)本案全部诉讼费由北方重工承担。

  2022 年 1 月 14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
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1 号),对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 号)进行了更正:(2021)辽 01 民初 1295 号民事裁定书中应增加“原告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 306,988 元,本院予以退还。”

  近日,十二冶收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辽民终 2602 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个别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允许单独获得清偿,对十二冶的上诉主张,不予支持。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本次公告的诉讼涉及的相关资产,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了足额减值准备。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并就十二冶对北方重工的债权进行确认及申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债权最终实现情况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 号)

  (二)《民事裁定书》((2021)辽 01 民初 1295-1 号)

  (三)《民事裁定书》((2021)辽民终 26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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