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6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该通知对2018年国内光伏装机规模计划、电价补贴等事项进行了新的调整和规范,包括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等内容。上述通知将一定程度影响2018年国内光伏电站装机量需求,进一步推进光伏终端市场化竞争,淘汰制造端落后产能,加速平价上网进程。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并确认,本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并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短期内给光伏行业带来了压力和挑战,但本公司布置的制造端产能均属于高效产能,可通过公司本身的技术、成本、品牌等领先优势,加快淘汰市场落后产能的步伐,但光伏行业短期内仍存在国内市场需求不达预期、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信息请以公司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