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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2 沪市 贵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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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25-039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绳股份”或“丙方”)拟与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贵绳集团”或“甲方”)、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绳房开”或“乙方”)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约定贵绳房开对贵绳股份腾退厂房行为给予货币补偿 15,000.00 万元。
●贵绳房开为贵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贵绳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贵绳房开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 年6月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披露了2012-13号《关于启动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的公告》。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启动异地整体搬迁项目》。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贵
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司将现有厂区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委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委托期限至金属制品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详见公司 2018-021 号《贵绳股份
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此议案。

  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贵绳集团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四方协议,共同合作完成整体搬迁项目。(详见公司 2018-030 号公告)截至目前,代建各主体厂房、主要配套设施、办公楼建设基本完成。

  鉴于乙方需对其拥有并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路口以西片区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进行搬迁的需要,需对丙方租用甲方位于乙方 2010-15-A-2 地块遵市国用(2012)第 37 号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腾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甲方和丙方于 2012 年 8 月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以及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对《贵绳集团政策性搬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备案意见,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

  二、关联方介绍


  (一)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办公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路47号

  4.注册资本:壹拾肆亿伍仟贰佰玖拾叁万零陆佰圆整

  5.法定代表人:马显红

  6.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钢丝、钢丝绳、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钢锭、钢坯、线材、小型钢材、机械设备制造,铁丝、钢球、元钉、氧气、钢丝、钢丝绳及相关技术的出口,钢丝、钢丝绳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废旧钢铁收购、对外来样加工、来件加工、来件装配和进料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花圃,索具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市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实际控制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贵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7,489,81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6%,为公司控股股东,系本公司关联方。

  (二)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遵义市贵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办公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路47号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黄涛

  6.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仓储、物流、园林绿化。

  7.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贵绳房开为贵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贵绳集团持有贵绳股份 57,489,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6%,为公司控股股东,贵绳房开系本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腾退房屋(丙方租用甲方)基本情况:

  根据 2012 年 8 月甲方和丙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丙方租赁的甲
方拥有的位于乙方 2010-15-A-2 地块遵市国用(2012)第 37 号土地使用权上四分厂房屋建构筑物原值约为 2,404.41 万元,净值约为 1,809.78 万元(截
止 2012 年 8 月),面积约为 11084.20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甲方向丙方实际
交付租赁资产之日起算,丙方有权按其搬迁需求随时停止租赁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即租赁期限为不固定期限。

  (二)补偿方式及内容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对《贵绳集团政策性搬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备案意见及腾退厂房情况,截止 2025 年 11 月丙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和平大道 1 号的新厂区四分厂恢复生产实际投资含税金额约为140,980,372.71 元(最终根据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结论进行调整),乙方对丙方腾退上述房屋行为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新厂区四分厂实际投资情况确定为人民币 140,980,372.71 元(大写: 壹亿肆仟零玖拾捌万零叁佰柒拾贰元柒角壹分 )。

  (三)腾退期限及要求

  1.丙方应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前将上述所述房屋腾退完成,并将被
腾退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甲方,丙方所有并安装于乙方土地使用权上(甲方房屋内)的不可搬迁机器设备由丙方自行处置完成;

  2. 甲方接收标的物后,由甲方自行管理或处置,丙方不得干涉。

  (四)补偿款项支付方式

  上述约定货币补偿款项由乙方于丙方腾退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15,000.00 万元至丙方账户,差额部分作为乙方对丙方后续搬迁的补偿。

  (五)三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对被腾退标的物拥有合法所有权,无任何权属纠纷;

  2.及时与乙方和丙方完成腾退交接手续;

  3.丙方腾退完成并交付甲方及乙方后,甲方和丙方于 2012 年 8 月签订
的《资产租赁协议》涉及四分厂资产租赁事项解除,甲方不再向丙方收取协议约定对应租金,丙方不再使用租赁协议约定资产;

  4.协调丙方腾退房屋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以确保腾退工作顺利进行。
  乙方权利义务

  1. 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丙方支付补偿款项;

  2.丙方腾退工作完成后及时与甲方和丙方完成腾退交接手续;

  3. 协助丙方解决腾退过程中的相关合理问题。

  丙方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项;

  2. 按约定期限完成腾退并交付标的物,不得拖延或拒绝腾退;

  3. 保证丙方安装于乙方被腾退土地上的不可搬迁设备及时进行处置,不得妨碍乙方搬迁工作进行;

  4. 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办理租赁协议约定对应四分厂资产租赁关系终止事宜,并不再使用租赁协议约定资产,不需向甲方交付约定租金。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解决公司四分厂的搬迁补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有积极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贵绳房开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马显红先生、汪家强先生、马明刚先生、杨程先生、刘廷均先生、张成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
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签订该协议是为解决搬迁补偿问题,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签订该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签订该协议是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对《贵绳集团政策性搬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备案意见及腾退厂房情况,对公司四分厂进行的搬迁补偿,补偿原则和标准明确。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签订<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货币补偿协议(一)》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