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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7 沪市 航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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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航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航民股份:航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 2023-003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
团”)计划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 600 万股,不超过 1000 万股,
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57%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航民股份 6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7%,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3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航民股
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
司股份 446,965,30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2.53%。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52,965,30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3.11%。
  3、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航民集团本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 10 月 20 日已增持部分)不低于 600 万股,不超
过 1000 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57%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95%。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 年 10 月 20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38%。

  2022 年 10 月 21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38%。

  2023 年 4 月 10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2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09%。

  2023 年 4 月 11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9%。

  2023 年 4 月 12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95%。

    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46,965,306 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2.53%;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52,965,30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3.11%。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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