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8 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了《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按协议方式以人民币现金 47,320.5856708 万元收购股东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能源”)所持有的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生物质”)100%股权、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配送”)100% 股权和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唐乌沙山”)10%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为明州生物质和物资配送提供担保。现就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明州生物质评估增值原因说明
明州生物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为 34,484,254.51 元,评估值为
75,840,000.00 元,评估增值 41,355,745.49 元,增值率 119.93%,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
因明州生物质作为重资产企业,前期投入大但收入未达较高水平,导致了账面亏损,资产基础法无法充分体现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且明州生物质目前二期工程已投入使用,预计未来销量将迎来较大增长,因此本次交易参考收益法的评估值。收益法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之后
项 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的永续期平
均预测值
一、营业收入 13,093 13,354 13,361 13,369 13,376 13,376
减:营业成本 9,592 9,909 10,074 10,241 10,411 10,144
税金及附加 59 59 59 109 106 106
管理费用 1,205 1,249 1,297 1,348 1,401 1,403
财务费用 635 634 634 633 633 633
其他收益 - - - 246 247 247
二、营业利润 1,602 1,503 1,297 1,284 1,071 1,337
三、利润总额 1,602 1,503 1,297 1,284 1,071 1,337
减:所得税费用 - - 314 321 268 334
四、净利润 1,602 1,503 984 963 803 1,003
加 : 利 息 支 出 499 499 499 499 499 499
(1-t)
加:折旧、摊销 1,543 1,536 1,533 1,529 1,524 1,258
减:营运资金增 634 117 29 30 31 -
加
减:资本性支出 1,383 9 - 64 16 745
五、企业自由现 1,627 3,412 2,987 2,897 2,778 2,014
金流量(FCFF)
折现率 8.93% 8.93% 8.93% 8.93% 8.93% 8.93%
折现期(期中折 0.50 1.50 2.50 3.50 4.50 5.50
现)
折现系数 0.9581 0.8796 0.8075 0.7413 0.6805 7.620381
折现值 1,559 3,001 2,412 2,148 1,891 15,347
现值合计 26,358.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付息债务
计算表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26,358.00
加:溢余资产价值 0.00
加: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44.00
减:非经营性负债 919.00
减:有息负债 17,899.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7,584.00
二、大唐乌沙山评估增值原因及股权变动说明
(一)评估增值原因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大唐乌沙山总
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5,605,473,463.17 元,增值率 22.02%;总负债评估值为人
民币 1,997,240,327.35 元,减值率 0.58%;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3,608,233,135.82 元,评估增值 1,023,252,543.41 元,增值率 39.58%,主要原
因是:
1、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原值 3,172,017,800.00 元,评估净值
1,846,151,900.00 元;建筑物、构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 屋 建 筑 2,572,828,896.52 1,224,943,351.56 3,172,017,800.00 1,846,151,900.00
物、构筑物
合计 2,572,828,896.52 1,224,943,351.56 3,172,017,800.00 1,846,151,900.00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原值增值原因是: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委估范围内建筑物建历年来的建造成本增加,致使评估原值增加;
(2)委估范围内建筑物实际耐用年限高于企业原采用的计提折旧的年限,
评估后的成新率提升。
2、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335,908,400.00元,评估增值325,461,394.63元,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1)近年来宁波市用地价格上涨较快;
(2)土地使用年限修正与企业采用的会计摊销的差异。
(二)股权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前后大唐乌沙山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86,700 51% 86,700 5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9,500 35% 59,500 35%
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7,000 10% 0 0%
象山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800 4% 6,800 4%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0% 17,000 10%
合计 170,000 100% 170,000 1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开投能源收购明州生物质 100%股权是以收益法的评估价
值作为定价依据,且溢价超过 100%。交易双方在收购协议中将就三年业绩承诺
做出约定。收购协议将于《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后续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