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赞比亚子公司
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郴电纳马伦杜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有权机构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10MW 光伏发电项目。
投资金额: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郴电国际”)控股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电水投”)拟与卡富埃峡区域培训中心子公司卡富埃峡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富埃峡谷投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郴电水投持股 87%。
合资公司拟在赞比亚南方省奇坎卡塔地区投资约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建设、经营管理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10MW 光伏发电项目。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赞比亚子公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对外投资尚需
履行境内企业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赞比亚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卡富埃峡区域培训中心达成光伏项目
战略合作意向。为了推进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郴电水投拟与卡富埃峡谷投资在赞比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郴电水投持股 87%、卡富埃峡谷投资持股 13%。
合资公司拟投资约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
建设、经营管理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发电项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郴电纳马伦杜新能源有限公司;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发电项目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投资金额 609.05 万美元)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技术
是否跨境 是□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审核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赞比亚子公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郴电水投拟与卡富埃峡谷投资在赞比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拟投资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在
赞比亚南方省奇坎卡塔地区建设运营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新设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郴电纳马伦杜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_____________
代码 不适用
注册资本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
注册地址 赞比亚南方省奇坎卡塔地区
主营业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等。
所属行业 441 电力生产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郴电水投以现金、实物和技术等出资方式认缴出资 3,778 万元人民币(约合 530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87%;卡富埃峡谷投资以土地使用权、开发权、相关行政许可及前期研究成果等非货币性权益及服务等出资方式认缴出资为 564.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79.05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13%。
单位:万元
出资/持
序号 投资人/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股比例
(%)
湖南郴电国际水电投 3,778 万元人民
1 资有限责任公司 现金、实物和技术 币(约合 530 万 87
美元)
土地使用权、开发
卡富埃峡谷投资有限 权、相关行政许可 564.53万元人民
2 公司 及前期研究成果等 币(约合 79.05 13
非货币性权益及服 万美元)
务
4,342.53万元人
合计 - 民 币 ( 约 合 -
609.05 万美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股东会拥有决策权,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共设 5 名董事,由郴电水投提名 3 位董事,
卡富埃峡谷投资提名 1 位董事,股东会选举 1 名独立董事组成,合资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由郴电水投委派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合资公司董事会工作,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责。
按赞比亚法律,合资公司日常管理由董事长及经营层负责。经营
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郴电水投委派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 1 名,卡富埃峡谷投资委派副总经理 1 名),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
2、投资标的 2
(1)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 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项目
建设、运营 10MW 光伏项目,实际规划总装机容量
项目主要内容 10.275MW,建设 33kV 升压站一座,建设 33kV 送出
线路一回接入上级变电站 33kV 侧,长度约 5km。
建设地点 赞比亚南方省奇坎卡塔地区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
项目建设期(月) 7 个月
预计开工时间 2025/11
预计投资收益率 12.39%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2)各主要投资方投资情况
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项目由郴电水投与卡富埃峡谷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 4,342.53 万元人民币(约合 609.05 万美元)进行建设、运营。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目前未开始建设。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根据赞比亚目前用电负荷需求,同时考虑到未来设备升级情况,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为赞比亚国家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电力供应,缓解光伏电站所在区域的用电紧张情况;且进一步优化赞比亚国内的电源结构,提升赞比亚国内发电能力,是保持经济增长最迫切的需要。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郴电水投以自有现金、实物和技术入股,拟在该项目合资公司中持股 87%;卡富埃峡谷投资以 12 公顷项目土地(99 年使用权)、开
发权、环境和社会评价工作、电网接入影响分析以及预可研等工作和前期费用入股,拟在该项目合资公司中持股 13%。
上述以实物、技术、土地(99 年使用权)、开发权、环境和社会评价工作、电网接入影响分析以及预可研等工作和前期费用入股的股东,后续将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入股作价的资产,即发生评估结果金额低于出资额时,将由对应的出资义务股东补齐出资额。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后续郴电水投拟与卡富埃峡谷投资共同签订合资协议,对设立合资公司及投资纳马伦杜太阳能公园 1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组织架构设立安排、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由郴电水投对外投资设立赞比亚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公司海外业务拓展能力及服务水平,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及提升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投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境内企业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赞比亚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
2、本次对外投资的建设计划、建设周期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与国内存在差异性,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