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3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暨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更名及修订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综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修订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统一调整为“审计与风险委
“监事”、“监事会” 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
“股东大会” 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统一调整为“审计与风险委
“审计委员会”
员会”
统一调整为“战略与 ESG 委
“战略委员会”
员会”
为维护中国黄金集团黄金
为维护中国黄金集团黄金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
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根据《中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一条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中央企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业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党
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
第三条 修改调整至第十三条
构,配备足够数量党务工作人
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确保
企业的政治优势有效转化为核
心竞争力。
公司中文名称:中国黄金集
修订后第四 公司中文名称:中国黄金集
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条 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及A股简称:中国黄金。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职
修订后第八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条 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
变更依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
执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修订后第九
新增。 意相对人。
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党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
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修订后第十 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
三条 构,配备足够数量党务工作人 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确保 工作经费。党组织发挥党的领导
企业的政治优势有效转化为核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心竞争力。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精 公司的经营宗旨:大力践行
修订后第十 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企业精神, “黄金为民”的服务理念,履行
四条 贯彻“冲市场、聚人气、树品牌” “央企为民”社会责任。以“提
的行动宗旨,大力践行“黄金为 升‘中国黄金’在投资者和消费
民”的服务理念,履行“央企为 者心目中的价值”为使命,为广
民”社会责任。以“提升‘中国 大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最可信
黄金’在投资者和消费者心目中 赖的黄金珠宝产品和服务,打造
的价值”为使命,以“品牌制胜、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一流黄
渠道制胜、规模制胜、服务制胜” 金珠宝企业。
的经营理念,为广大消费者和投
资者提供最可信赖的黄金珠宝
和钻石产品等服务,打造具有国
际影响力的黄金珠宝行业领军
企业。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修订后第二
新增 168,00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十一条
构为:普通股 168,000.00 万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
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修订后为 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第二十二 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