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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
          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本公司(作为牵头人)和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体单位,以下简称“北京市政”)中标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瓮安县水务局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需要与联合体成员北京市政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投资为 17865 万元,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实施,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其中存量部分总投资为 13365 万元,新建部分总投资为 4500
万元。存量项目为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分别为 1 万 m3/d
和 2 万 m3/d,出水执行一级 A 标准;新建项目为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扩建,
日处理能力为 2 万 m3/d,出水执行一级 A 标准。本项目中标后,将由社会资本
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瓮安县水务局(甲方)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特许权协议》,将合作期内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经营权授予社会资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198.715 万元成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瓮安县水务局、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共同签署《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确认并承继社会资本在《特许权协议》、《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项目特许经营权

  瓮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瓮安县水务局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2.合作期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特许经营期自正式移交签署移交备忘录并生效之次日起开始。

  本项目未约定具体建设工期,但根据项目基本水量的约定,则项目建设工期不能超过一年,须于特许经营期第二年起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3.注册资本金

  按照项目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17865
万元)的 30%,即 5359.5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股 97%,出资 5198.715 万元;北
京市政占股 3%,出资 160.785 万元。

  4.经营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社会资本方应在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按照与瓮安县水务局约定的付款安排完成经营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5.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方,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授权项目公司无偿使用。未经政府方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变更土地用途,不得在土地使用权上设立
担保物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用地如有土地使用税由乙方缴纳,同时甲方协助乙方争取相关优惠、减免政策。

  6.付费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金额=污水处理单价×污水实际处理量×绩效评价系数

  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日计量,按月结算,按季付费,按年考核。

  7.付费调整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运营期开始,每三年为一个调价周期,甲方根据项目公司的申请,基于电费、人工费、药剂费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根据调价公式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二)拟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359.5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股 97%,出资 5198.715 万
元;北京市政占股 3%,出资 160.785 万元。

  3.注册地址: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内。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各级各类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推荐三名(含董事长),其中职工董事一人(在推荐的人选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本公司推荐。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收益满足公司对外投资要求,存量项目能立刻为公司增加收入和利润,新增项目在其建设期、经营期均能够为公司增加一定收入和利润。本项目与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相契合,项目的实施,对本公司拓展西南地区环保业务市场,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主营业务规模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属于正常的特许经营水务项目模式,主要风险是政府付费能力、技术运营和政策变更等风险。鉴于本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运营能力,未来项目公司有信心与政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正常收益及运营。

  关于本项目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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