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5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
事长王爱军女士回复表示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30,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2/27,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33.3333万股~333.333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0.12%(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240567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5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含),
合计回购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以 15 元/股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 333.333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804,241,650 股的 0.1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
(万股) 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依照回购金 (依照回购金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额上限、回购价 额上限、回购价
格上限测算) 格上限测算)
用于员工持股计 约 333.3333 约 0.12% 不低于 3,500 万元(含),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1 划或股权激励 万股 不高于 5,000 万元(含)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用
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 2,333,333 0.08 3,333,333 0.12
股份总数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成后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公告为准。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 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59.91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61.16 亿元,账上货币资金 45.43 亿元;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15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1 亿元。
公司账上货币资金充足,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测算基准日,此次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19%、约占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31%,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