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百乐门精品酒店会议中心(上海市南京西路
1728 号)10 楼百乐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3,880,5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39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騂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王莺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2,854,628 99.2337 1,003,291 0.7494 22,600 0.0169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2,853,928 99.2332 1,006,291 0.7516 20,300 0.0152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2,857,928 99.2362 1,001,291 0.7478 21,300 0.016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2,858,128 99.2363 1,002,091 0.7485 20,300 0.0152
5、 议案名称:《选举陈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2,848,628 99.2292 1,010,591 0.7548 21,300 0.0160
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2,843,928 99.2257 1,011,391 0.7554 25,200 0.01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号
《选举陈功先生
5 为公司第十一届 29,964,312 96.6709 1,010,591 3.2604 21,300 0.0687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
6 会计师事务所的 29,959,612 96.6557 1,011,391 3.2630 25,200 0.0813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至 3 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4 至 6 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伟、吕金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