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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新华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3-02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7 人,董事程峰、吴晓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启伟先生、李翔先生、王晓东先生、戴丽女士、戴寅女士和刘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其中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九名当选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提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标准为:

  1、公司董事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非执行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报酬;执行董事的年度基本薪酬根据其所兼任的高管职务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考核确定,此外不再以董事职务取得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工作津贴调整为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董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税款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其中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3-022)。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其中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启伟,男,1963 年 8 月出生,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编辑,中共党员,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文汇报要闻部编辑、副主任、主任、副总编辑,上海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副主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秘书长,新民晚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新民晚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新民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社长,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启伟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李翔,男,1971 年 7 月出生,大学,文学学士,主任记者,中共党员,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李翔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王晓东,男,1977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 年加入
绿地集团至今,先后担任绿地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绿地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王晓东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戴丽,女,1973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中共党员,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南阳理工学院实习助教,河南南阳海关科员,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集团党政办公室法务主管、经济管理部投资运营主管、宣传员(副处级),上海报业集团资产运营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戴丽女士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戴寅,女,1974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记者,中共党员,2000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星期三》社记者、新闻中心副主任、执行总监、主编助理、副主编,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资产运营部常务副主任、主任、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现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戴寅女士与公司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刘航,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 MBA,中共党员,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上海浦东美术广告公司广告部经理兼媒介部经理,上海新大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户外总监,上海东外滩逸飞文化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装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陆家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陆家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上海陆家嘴东外滩花园经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海白玉兰婚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海文化影视娱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刘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93,360 股股票,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附件二: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钧明,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加入
民主建国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
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务处副处长;199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百
联集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0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
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职,现已退休。曾先后担任百川股份(002455)、新致软件(688590)、上海沪工(603131)、锦和商管(603682)的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周钧明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钱翊樑,男, 1956 年 1 月 31 日出生, 1985 年全国首届法律专业自学考试
大专毕业, 2000 年中央电视大学专升本大学毕业,1975 年 5 月参加工作。曾先
后任职于宝山区物资局、中国国际商会上海宝山分会、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和上海钱翊梁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以及上海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人大法律专家库成员、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特约监督员、上海市公安局特约监督员。现任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翊樑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袁华刚,男,1973 年 12 月出生,浙江大学本科学历,澳门大学银行及金融
MBA,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保荐代表人;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袁华刚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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