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
的说明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菏泽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90%
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
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组”)。
本次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如下:
交易 是否与
序 被投资公司名称 交易 交易标的 协议 金额与总资 本次交
号 方式 时间 产/净资产 易合并
孰高 计算
1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9.17 232,689.37 是
2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 70%股权 2021.8.26 63,602.98 是
3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5.31 46,766.57 是
4 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5.31 15,935.49 是
5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5.31 75,763.24 是
6 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5.31 69,642.15 是
7 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5.31 83,443.17 是
8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5.31 20,191.81 是
9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 100%股权 2021.4.30 68,663.62 是
合计 676,698.40 -
公司上述购买资产交易均属于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收购事项,
与本次交易属于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因此应将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与本次交易合并计算。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未进行资产出售。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说明公告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