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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20,000,000 股

  发行价格:3.6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38,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430,375,398.12 元

    预计上市时间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120,000,0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批准

  (1)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预案》等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4)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5)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6)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等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7)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2.股东大会批准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1)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昆钢控股 2022 年第五次董事会临时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3)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煤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4 月 9 日。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4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
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不低于 3.52 元/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公司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 《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5 元/股,发行价 格为发行底价的 1.04 倍。

    4.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 296,977,080 股(含),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根 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 120,000,000 股(含)。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8,000,000.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实际发行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120,000,000 股),已超过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5.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昆钢控股在内的共 9 名投资者,
 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50,055,487  182,702,527.55      18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205,479  62,799,998.35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314,378  55,897,479.70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11,232,876  40,999,997.40        6

              公司

 5          周海虹          6,849,315    24,999,999.75        6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65,753    23,599,998.4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    5,479,452    19,999,999.80        6

            老金产品

 8          朱蜀秦          4,109,589    14,999,999.8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    3,287,671    11,999,999.15        6

            老金产品

          合计              120,000,000  438,000,000.00      -

    6.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624,601.8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375,398.12 元。

    7.联席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及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1600001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438,000,000.00 元。2024 年 4 月
17 日,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中审众环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
1600002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本次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8,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624,601.8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375,398.12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2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10,375,398.12 元。

  本次发行对应的 120,000,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 年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华宝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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