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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79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刘斌未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未告知未出席理由。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集人
代表对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9 点 30 分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
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非独立董事(职工
董事)刘斌缺席,未告知未出席理由。

  (五)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钧昱先生主持,监事苏涛永、杨旭以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余前波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认为余前波具备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廉涛、马宇驰、郭高飞作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聘任廉涛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聘任马宇驰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聘任郭高飞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认为廉涛、马宇驰、郭高飞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三) 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公司内部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成立行政管理部、合规与法务部、财务管理部、产业发展与投资部作为公司内部机构。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公司治理秩序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公司治理秩序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公司已要求前任董事长刘斌移交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管理工具、档案
资料等,但至今未获刘斌回应。

  为尽快恢复公司治理秩序,公司决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采取必要措施处理相关事宜:

  1、接收或授权其他代表接收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营业场所、管理工具、档案资料等;

  2、向境内外相关机关或主体做出声明,说明公司相关情况,代表公司表明相关意见或决定;

  3、为解决公司任何可能存在的治理或管理的缺陷、尽快恢复公司治理秩序,采取相关必要措施,包括且不限于提起相关法律程序,并为此签署所需文件;
  4、为开展上述工作,授权其他人员或委聘相关机构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该授权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时止,或至本董事会决议作出后满一年时止,以孰早者为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
起,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届监事会开始履行公司董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职责,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境内外子公司、分支机构等,统称“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的接管(统称“公司接管”),包括但不限于:

  (1)接管公司各类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工会章、党支部章等)、各类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书、各类权属证书 等 )、 账 户、密钥、印鉴、Ukey/Ekey/U 盾或者其他账户登陆介质、OA 系统、财税系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系统、内部管理系统等(统称“印章证照”);

  (2)接管公司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及其他公司相关场所,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接收相关场所及保管柜/箱的钥匙、密码、门禁卡及/或门禁管理权限等(统称“场所准入权限”);


  (3)接管公司财务会计凭证、账套、财务会计账簿、报税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所有财务会计、税务、审计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等以各种形式存档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下同)(统称“财务资料”);接管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或者刑事等程序,下同)及相关全部文件(统称“法律程序”,就相关全部文件统称“法律程序文件”);

  (4)接管除印章证照、场所准入权限、财务资料、法律程序文件外公司其他各类档案资料、文书(统称“档案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工商档案等历史沿革文件、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文件和各类内部决议文件、公司合同等各类业务档案资料、员工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资料、其他公司现有及历史档案资料、文书;接管公司业务、客户管理、供应商管理(统称“公司业务”);

  (5)接管公司人员人事;

  (6)接管其他公司资产;

  (7)其他事项的接管;办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等。

  董事会特别要求管理、保管、持有、占有公司印章证照以及场所准入权限等
相关交接主体在不迟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交接公司印章证照及场所准入权限,以
及要求相关交接主体在接管主体(见下定义)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其他公司接管事项的交接。相关主体未按期配合接管的,接管主体有权依法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宣布印章证照遗失、作废,申请、刻制、补办印章证照等)保障公司接管事项的尽快完成。

  为顺利完成公司接管,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公司接管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接管公司印章证照、场所准入权限、财务资料、档案文书、公司业务、公司人员人事、其他公司资产、其他事项,办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2)与交接主体对接/沟通、通知交接主体向指定主体交接,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公司接管事项交接;

  (3)代表公司或者公司董事会签发各类公示、公告、声明、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示、公告、声明、通知等方式宣布公司印章证照、财务资料或者公司其他资料、文件、资产等遗失、作废等,宣布相关主体无权代表公司对
外签署文件、作出意思表示等,确定除公司董事长外其他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文件、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等;

  (4)申请、刻制、补办新的印章证照、财务资料或者公司其他资料、文件等;

  (5)对接、应对、处置公司涉及的法律程序,有权代表公司就相关法律程序提交起诉或应诉材料、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决定法律程序方案、委托及变更法律程序代理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行政举报或刑事报案及处理与法律程序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代表公司提起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返还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或者公司其他资料、文件、资产等,以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其他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

  (7)代表公司对外行使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东权利,所持合伙企业或者其他主体财产份额对应的权益人权利;

  (8)聘请/委任公司接管的代理机构、服务机构或者人员;

  (9)代表公司签署公司接管相关法律文件;

  (10)其他为完成公司接管所需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为长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接管事项完成之日为止。

  董事长有权转授权/指定/委托/确认其他主体(与董事长统称“接管主体”)负责具体经办事项,具体授权事项、范围、授权期限等由董事长全权决定。

  除接管主体外,其他任何主体均无权代表公司接管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