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3-01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3)第 110A013429 号
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826,326,277.3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43,984,697.30 元。经董事会决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057,880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5,764,47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对《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认真查阅,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从 2022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34.15%,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