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747.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93,650,79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928,936.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943,071,058.5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到位,到
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01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前)
1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742,545.00 500,000.00
2 AI 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系统开发项目 137,182.00 100,000.00
合计 879,727.00 600,000.00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943,071,058.53 元,少于原计划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6,000,000,000.00 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以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预先投入募投项
入募投项目金额 目的金额
1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500,000.00 36,344.98 36,344.98
AI 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 94,307.11 11,834.05 11,834.05
2 系统开发项目
合计 594,307.11 48,179.03 48,179.03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类型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以自筹资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支付金额
1 保荐费 450.00 450.00
2 审计及验资费 84.91 84.91
3 律师费 33.96 33.96
合计 568.87 568.87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8,179.0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68.87 万元,共计 48,747.90 万元。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