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25-01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284.63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6,095.04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989,018,727 股,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170,997,817 股(暂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回购专户内的股票数量计算,最终
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本 4,818,020,910 股为基数,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6,360,418.20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580,909,342.04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677,269,760.2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63.36%。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6,360,418.20 144,822,093.30 247,555,310.65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846,286.50 366,559,956.36 685,111,367.50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3,160,950,352.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88,737,822.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34,839,203.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488,737,822.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12.4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