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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8 沪市 尖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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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十一届1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十一届1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3-00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1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3 年 4 月 14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3-006)。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3-007)。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 2023-009)。

    7、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 2023-010)。

    9、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10、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 独 立 董 事 2022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12、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3、《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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