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 2025-07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拟将前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
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提供的 3,317
万元借款实施展期,展期 12 个月,展期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
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
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
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
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安全管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字新媒体成立于 2018 年 2 月,主要负责运营
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资源、产业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 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
持有数字新媒体 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由于工程改造、房屋租赁投入较大,为保障资金安全,2023 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6,000 万元,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
科提供借款不超过 3,96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
2,04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
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2023-04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 3,317 万
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 1,709 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北广集团拟对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展期 12 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变更为 2026年 12 月 31 日。主要情况如下: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有息借款展期
资助金额 3,317 万元
资助期限 12 个月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 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
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
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
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向数
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A95X96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 12 号院 5 幢 1 层 1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 12 号院 5 幢 1 层 101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出租办
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
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主营业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
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18.09 21,384.85
负债总额 31,292.45 31,400.82
资产净额 -10,374.35 -10,015.96
营业收入 1,370.72 1,835.05
净利润 -358.39 -2,449.62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 √无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注:表中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加资产净额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数字新媒体资信状况
经核实,数字新媒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数字新媒体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关联关系 履行义务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 66%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广电子集团 34% 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 按其持股比例同
有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比例提供借款
合计 100%
(四)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为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为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3,317 万元
(五)资助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资助利率: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七)资金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公司与数字新媒体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安全管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数字新媒体上述借款展期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因北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数字新媒体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借款展期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总余额为 3,3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