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8,895,743.10 元,2024 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8,761,353.5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18,728,982.43 元。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 0 128,821,893.09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8,895,743.10 583,338,924.39 153,485,876.5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218,728,982.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 是
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28,821,893.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15,240,181.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28,821,893.09
销总额
现金分红比例(%) 31.0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否
示的情形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淖铁路,布局广元、柳沟、宁东及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暨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求,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及现金流的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保证公司转型发展期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和战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