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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8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6.01万元,其中,用于“乌
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152.17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1,153.8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0,508.11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20,148.15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1,153.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48,996.76万元。

  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8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5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50,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5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6日、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8日,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机电公司、亚中物流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将机电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清晰划分开,从而更加有利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管理,2017年8月3日,机电公司成立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以下简称“汇领鲜分公司”)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11日,公司、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亚中物流、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及西南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报告期内,上述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2023年5月17日,公司经与西南证券协商后,决定终止与其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西南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鉴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为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因此,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五矿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五矿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述重新签订的监管协议与原监管协议内容一致,仅变更了持续督导机构。

  2023年6月6日,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

  五矿证券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铁路公司及五矿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

  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上述三方、六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3441619000125      0.0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60090154800001991      0.05
                          鲁木齐分行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                                    2003507917000138      0.00
责任公司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3507890000172      11.09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04083043000188      0.14
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107096950676    3,985.46

          合计                                                                3,996.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详见附表:广汇物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2023年5月17日和2023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项目实施主体由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变更为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1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2月28日、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9,886.59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5月17日、6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137.73 万元(含利
息)变更至“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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