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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告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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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00603.SH

                新疆 乌鲁木齐

                  2023 年 7 月


                      目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 7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8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

议案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

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16

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4
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29
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30
议案 1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2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3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6
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42议案 1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4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

  董事长赵强先生。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 16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参加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会议计票员和监票员;

  四、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

  2.04 认购方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 发行数量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8 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
项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 关于提名赵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 关于提名鲍乡谊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 关于提名刘栋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4 关于提名崔瑞丽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 关于提名崔艳秋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2 关于提名刘文琴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3 关于提名孙慧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 关于提名周亚丽女士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5.02 关于提名朱凯先生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现场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鉴证意见;
十二、现场与会董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660288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一致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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