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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9:熊猫金控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01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 2019-040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或“公司”)部分董监
高及核心员工计划在 2019 年 12 月 22 日前以个人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以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已
以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772,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9,027,033.66元, 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98.05%。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工的通知,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已以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
方式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和 2019 年 9 月 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本公司股份 3,772,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9,027,033.66 元,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98.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进展公告》关于增持主体实施增持超过计划金额区间下限 50%的,应当及时披露增持进展及其目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长李民,董事潘笛,董事、总经理杨恒伟,监事会主席于玲,监事陈茂琳,职工监事魏玉平,董事会秘书罗春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叶璞,时任董事郭辉,时任监事于李堃,时任财务总监王正和其他核心员工共计 28 人。

  2、实施本次增持前,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2018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5),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长李民,董事潘笛,董事、总经理杨恒伟,监事会主席于玲,监事陈茂琳,职工监事魏玉平,董事会秘书罗春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叶璞,时任董事郭辉,时任监事于李堃,时任财务总监王正和其他核
心员工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以个人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第一次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23 日到 2019
年 6 月 22 日。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再次延期至 2019 年 6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2 日。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和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员工已以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3,772,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9,027,033.66 元,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98.0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