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5-043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04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8,800,000股的1.59%。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64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44%;预留40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5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608-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子平
注册资本:12,880 万元
成立日期:1994-01-18
上市日期:2002-07-11
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水族馆、海洋探险人造景观、游乐园、海洋生物标本陈列馆、船舶模型陈列馆、餐饮、营业性演出、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展览展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展览展示、驯养繁殖展演、科普教育)、国家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观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505,241,578.97 468,102,634.96 157,212,397.22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 504,687,817.29 467,814,617.29 156,717,075.03
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182,227.63 34,376,764.07 -76,642,24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785,694.72 57,861,698.83 -95,851,602.0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133,853.04 205,324,738.04 36,926,280.2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8,552,643.39 222,461,546.37 189,343,483.23
总资产 2,082,707,632.75 2,121,669,017.23 2,042,792,419.77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49 0.2669 -0.59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49 0.2669 -0.5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614 0.4492 -0.7442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83 16.70 -33.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1.20 28.10 -41.80
净资产收益率(%)
(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1. 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由 8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董事长杨子平先生,副董事长薛永晨先生、职工董事褚小斌先生、董事陈琛先生、吴健先生,独立董事师兆熙先生、曾国军先生、楼丹女士。
2. 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监事长倪金荣先生,监事赵婷婷女士、胡丹丹女士,职工监事马勇先生、郑军伟先生。
3.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为总经理褚小斌先生,财务总监许诗浩先生,副总经理张胜久先生、宋晓妮女士、闫辉先生,董事会秘书蒋红由女士。
二、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在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各类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2,045,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8,800,000 股的 1.5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1,645,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4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56%。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相应的调整。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 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 激励对象的核实
1.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 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四)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公司总
(股) 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薛永晨 副董事长 500,000 24.45% 0.39%
2. 褚小斌 董事、总经理 500,000 24.45% 0.39%
3. 许诗浩 财务总监 300,000 14.67% 0.23%
4. 蒋红由 董事会秘书 50,000 2.44% 0.04%
5. 张胜久 副总经理 50,000 2.44% 0.04%
6. 宋晓妮 副总经理 50,000 2.44%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7. (共 21 人) 195,000 9.54% 0.15%
8. 预留权益 400,000 19.56% 0.31%
合计 2,045,000 100% 1.59%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