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589 沪市 ST榕泰


首页 公告 *ST榕泰: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ST榕泰: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3

*ST榕泰: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2 月 29 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52 破 7 号之一】,裁定确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重整而
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9 条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广东榕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同时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股票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榕泰”,股票代码仍为“600589”,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和 2022 年 5 月 23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和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补充公告》和《关于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和 2022-044)。

  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因揭阳中院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
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二、重整相关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管理人向揭阳中院提交了《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揭阳中院裁定确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52 破 7 号之一】,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同时,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1)、《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9 条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广东榕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9 条和第 9.4.10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第 9.8.1 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存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榕泰”,股票代码仍为“600589”,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仍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