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5-08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5年12月1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448.50万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514.82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211.7511万股的 0.33%。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462.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211.7511 万股的 0.30%;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52.82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6,211.7511 万股的 0.03%。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09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3)。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首次授予日 2025/11/20
实际首次授予数量 448.50万股
实际首次授予人数 148人
首次授予价格 24.11元/股
□发行股份
股票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九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46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24.11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已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6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50万股。因此,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4 人调整为 148 人,首次实际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62.00 万股调整为 448.50 万股。
(二)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总
(万股) 划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张红信 董事、副总裁 12.00 2.39% 0.01%
张文刚 职工董事、副总裁 8.00 1.60% 0.01%
郑艳文 副总裁 10.00 1.99% 0.01%
杨子江 财务总监 8.00 1.60% 0.01%
戴 芩 董事会秘书 8.00 1.60% 0.01%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143人) 402.50 80.29% 0.26%
合计 448.50 89.46% 0.29%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 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 本次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出具的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5SZAA6B0258),截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止,卧龙电驱已收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 148 人缴纳
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08,133,350.00 元(大写:壹亿零捌佰壹拾叁万叁仟叁佰 伍拾元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前,卧龙电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2,117,511.00 元,股份总数为 1,562,117,51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
本总额为人民币 1,562,117,511.00 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卧龙电驱
的股份总数不变,为 1,562,117,51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为人
民币 1,562,117,511.00 元。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448.50 万股,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4,485,000 4,485,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62,117,511 -4,485,000 1,557,632,511
总计 1,562,117,511 0 1,562,117,511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133,35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首次授予
登记的 44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7,359.89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总成本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7,359.89 357.77 4,109.27 1,993.30 899.54
注:(一)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二)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三)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