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涉案金额:5,000 万元及其他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正组织专业力量应对,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净利润的影响程度,
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30),安赛乐米塔尔公司及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为案由,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下属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起诉讼。该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 01 民初 1497 号《民事裁定
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2021 年 3 月 1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将对涉案发明专
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长春市中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结果对本案有直接影响,而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尚未办结,因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诉讼属于“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事项”。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且诉讼结果也无法确定,故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后续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