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53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乳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募集资金。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
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4 月 15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批复》(兵国资发〔2019〕17 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等相关事宜。本次配
股已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通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6 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3 日(T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天润乳业股本总数 207,114,418 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62,134,325 股。本
次发行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4.50 亿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价格为 7.24 元/股。配股代码“700419”,配股简称“天润配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3 日(T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天润乳业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T+7 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 2020 年 1 月 6
日(T+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T+6 日),天润乳业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19
年 12 月 31 日(T-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上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天润乳业 指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配股、本次发行 指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按每 10 股配
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
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20 年 1 月 3 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天润乳业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天润乳业股东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
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
精确算法 指 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
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
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
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3 日(T 日)下午
收市后天润乳业总股本 207,114,41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62,134,325 股。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日产 40 吨奶啤改造项目、3000 头规模化奶牛示范牧场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7.24 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
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
截至 2020 年 1 月 3 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天润乳业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
安排
T-2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
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
T-1 日 2020 年 1 月 2 日 网上路演 交易
T 日 2020 年 1 月 3 日 股权登记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T+1 日-T+5 日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2020 年 1 月 10 日 网 上 配 股 截 止 于 T+5 日 全天
15:00) 停牌
T+6 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验资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
T+7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 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 正常
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 交易
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6 日(T+1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
(T+5 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419”,配股简称“天润配股”,配股价格 7.24 元/股。
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天润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验资
本次配股将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3日(T+6日)对网上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上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天润乳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T+7 日)在《上
海证券报》刊登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天润乳业股票将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T+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天润乳业股票于 2020 年 1月 14 日(T+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 年 1 月 14 日(T+7 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