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2-0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3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封闭式理财产品 46 号、
华夏理财固收增强臻享封闭私募理财产品 18 号。
委托理财期限:24 个月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临 2022-01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 银行理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 15,000 4.45% 700.42
有限公司 财产品 型封闭式理财产品 46 号
华夏银行股份 银行理 华夏理财固收增强臻享 20,000 4.57% 1397.29
有限公司 财产品 封闭私募理财产品 18 号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非保本
383 天 浮动收 否
益
非保本
558 天 浮动收 否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并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及规范。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封闭式理财产品 46 号
A 份额简称:“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 46 号 383 天 A”
产品代码 22131046A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 PR2 级(中低风险)
期限 383 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目标客户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计划发行量 发行下限 1000 万元
募集期 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6 日(含)
认购 1,000 元起购,以 1 元的整数倍递增。认购最高金额不限。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4.45%
成立日 2022 年 4 月 7 日
到期日 2023 年 4 月 25 日
兑付日 华夏理财将于到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投资结果向华
夏银行/华夏理财客户及其他代销机构一次性划付理财本金及收益(如
有),其他代销机构客户理财本金及收益(如有)的具体到账账户、到
账日及到账时间以代销机构划付规定为准。
托管人(保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税款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理财产品在资产管理、运营、处置过程中产生收
入应缴纳和承担税收和规费的,由本产品管理人直接从理财资产中扣付
缴纳。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
规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理财有义务代扣代缴投
资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理财将予以代扣代缴。
产品名称 华夏理财固收增强臻享封闭私募理财产品 18 号
简称:“华夏理财固收增强臻享封闭私募 18 号 558 天”
产品代码 22721018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风险评级 PR2 级(中低风险)
期限 558 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目标客户 机构投资者
计划发行量 本产品计划发行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发行规模下限为 1 亿元。
募集期 2022 年 8 月 10 日-2022 年 8 月 10 日(含)
认购 认购起点金额 1 亿元,以 1 元的整数倍递增。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4.57%
成立日 2022 年 8 月 12 日
到期日 2024 年 2 月 21 日
华夏理财将于理财产品到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投
兑付日 资结果向华夏理财客户及代销机构一次性划付理财本金及收益(如有),
代销机构客户理财的本金及收益(如有)的具体到账账户、到账日及到
账时间以代销机构划付规定为准。
托管人(保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理财产品在资产管理、运营、处置过程中产生收
入应缴纳和承担税收和规费的,由管理人直接从理财资产中扣付缴纳。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等规
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理财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
担的税费时,华夏理财将予以代扣代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
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为已上市的股份制银行。
(二)与受托方关系
2018 年末,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由公司 10 年内清偿完毕。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