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5.0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9,700.00万股的2.98%。其中,首次授予840.81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31%;预留44.25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4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Nantong JiangshanAgrochemical & Chemicals Co.,Ltd.
法定代表人 薛健
股票代码 600389
股票简称 江山股份
注册资本 人民币297,000,000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1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办公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138299113X
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高分子聚合物、纳米材料、耐
火绝热产品制造、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经营范围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学技术咨询
服务。工业盐的零售。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512,135.78 478,118.22 392,11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93.49 30,006.12 39,20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3,346.71 30,270.60 35,311.55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17.27 40,908.16 31,012.05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836.89 201,500.40 182,247.91
总资产 459,561.46 430,624.39 320,668.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1.01 1.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1.01 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12 1.02 1.19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0 15.62 22.76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6.23 15.75 20.49
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薛健 董事长
2 顾建国 董事
3 陈云光 董事
4 张华 董事
5 陈吉良 董事
6 刘为东 董事、总经理
7 徐晓东 独立董事
8 张利军 独立董事
9 周献慧 独立董事
10 成刚 监事会主席
11 严林 监事
12 吉伟 监事
13 王利 常务副总经理
14 宋金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王旭 副总经理
16 石进 副总经理
17 庞长国 副总经理
18 孟长春 副总经理
19 杜辉 首席研发官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事业部/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以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5.06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9,700.00万股的2.98%。其中,首次授予840.81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31%;预留44.25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4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事业部/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等。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首次激励对象共计80人,人员比例占江山股份2021年末在册员工总数的4.39%,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二)公司中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
(四)事业部/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人员等。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并且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 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 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