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5-02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4月21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72%;2025年4月18日,深圳金信安质押股份数量共1,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96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2025年4月18日,兴宁金顺安质押股份数量共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0.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
截至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8,69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85%,占公司总股本的27.17%。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的函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融资业务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1,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质押给张玲女士,质押起始
日为:2025 年 4 月 18 日,质押到期日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兴宁金顺安因融
资业务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7%)质押给张玲女士,质押起始日为:2025 年 4 月 18 日,质押
到期日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 是
是否为 否 否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东名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
称 东 数(股) 限 充 日 日 比例(%) (%) 资金用途
售 质
股 押
深圳市
金信安 是 1,500,000 否 否 2025年4月 2025年10 张玲 1.37 0.22 补充流动
投资有 18 日 月 17 日 资金
限公司
为深圳金
兴宁市 否 信安向张
金顺安 (为控 2025年4月 2025年10 玲借款人
投资有 股股东 500,000 否 否 18 日 月 17 日 张玲 0.57 0.07 民币 400 万
限公司 一致行
动人) 元提供质
押担保
(二) 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深圳金信安行使。
2.经向深圳金信安了解,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平稳,具备相
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将以其自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
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
向张玲提供补充担保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
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三) 兴宁金顺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兴宁金顺安行使。
2.经兴宁金顺安向深圳金信安了解,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平
稳,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将以其自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
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
圳金信安将向张玲提供补充担保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本次质押担保所
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四)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8,69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85%,占公司总股本
的27.17%。具体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况
情况
占其
已质 已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所持 占公司总
持股比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 股本比例 未质押股份
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比例 (%) 中冻结股份
限售 冻结 限售
(%) 数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深圳金信安 109,128,041 15.72 85,670,000 87,170,000 79.88 12.55 0 0 0 4,641,493
兴宁金顺安 86,968,420 12.52 69,020,000 69,520,000 79.94 10.01 0 0 0 5,727,018
兴宁众益福 40,219,608 5.79 32,000,000 32,000,000 79.56 4.61 0 0 0 0
合计 236,316,069 34.03 186,690,000 188,690,000 79.85 27.17 0 0 0 10,368,511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