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5-07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96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2025年10月28日,兴宁金顺安质押13,3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5.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2025年10月29日,兴宁金顺安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共13,3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5.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7,92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关于告
知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金顺安为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金信安的借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13,300,000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质押到期
日为:2026 年 4 月 28 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兴宁金顺安股份质押情况
是 是
是否 否 否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
称 股股 数(股)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比例(%) (%) 资金用途
东 售 质
股 押
否(为 为深圳金
兴宁市 控股 2025 年 2026 年 国民信 信安向国
金顺安 股东 13,300,000 否 否 10 月 29 4 月 28 托有限 15.29 1.92 民信托有
投资有 一致 日 日 公司 限公司借
限公司 行动 款提供担
人) 保
(二)兴宁金顺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兴宁金顺安行使。
2.经兴宁金顺安向深圳金信安了解,深圳金信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
将以其自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
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提
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
部分债权。由此兴宁金顺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二)本次兴宁金顺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金顺安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将为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金信安借款担保质押
给胡志礼先生的部分股份 13,300,0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13,300,000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5.2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2%
解质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持股数量(股) 86,968,420
持股比例 12.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9,02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79.3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94%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
股份数为187,92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
本次质押及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本次质押及解 解押后累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押前累计质押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份中冻结
数量(股)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深圳金信安 109,128,041 15.72% 86,750,000 86,750,000 79.49% 12.49% 0 0 0 4,641,493
兴宁金顺安 86,968,420 12.52% 69,020,000 69,020,000 79.36% 9.94% 0 0 0 0
兴宁众益福 40,219,608 5.79% 32,152,000 32,152,000 79.94% 4.63% 0 0 0 0
合计 236,316,069 34.03% 187,922,000 187,922,000 79.52% 27.06% 0 0 0 4,641,493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67%。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37,840,000 股将于半年内到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58.33%,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5%,对应融资余额 28,388.50
万元。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87,922,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79.52%,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6%,对应融资余额 41,888.50
万元。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4.本次质押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新增发行股份稀释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