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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9 沪市 中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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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包括
  变更服务范围及变更贷款限额,并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
  项目从 20 亿元至 55 亿元。

   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公司主
  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良影响。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年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国有控
股有限公司,其法定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A 座 8-12 层,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8558M。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中国石油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末,中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资产总额为 5,283.34 亿元,2022 年利润总额 78.47 亿元,税后净利润 63.12
亿元。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该公司约 100%股权,故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范围的调整

  根据 2022 年 11 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经营业务范围进行了调整。

  原协议中:“根据乙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向甲方提
供以下金融服务:

  1.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 存款业务;3. 交
易款项的收付;4.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5. 贷款及融资租赁;6.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7. 票据承兑与贴现;8. 提供担保;9. 外汇交易;10. 买方信贷;11. 产业链金融服务;12. 应收账款保理;13.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现调整为:“根据乙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 存款业务;3. 交易款项
的收付;4. 委托贷款;5. 贷款;6.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 票据承兑与贴现;8.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9. 外汇交易;10. 买方信贷;11. 应
收账款保理;12.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

  原协议中,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15 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现调整为,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50 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四)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同原合同。

  除本补充协议的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约定不变。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
《中油工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将其中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 20 亿元调整至 55 亿元。

  五、风险评估与控制

  为规范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通过取得并审阅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照资料、2022 年度审计报告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2022 年度关键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公司及成员企业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风险。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制定了《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利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服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将贷款额度提高到 50 亿元人民币;并将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 20 亿元调整至 55 亿元。通过审阅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照资料、2022 年度审计报告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
估,公司出具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定了《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该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和关联监事潘成刚先生、于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服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将原协议中贷款业务年度总额度由
不高于 15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50 亿元人民币;并将 2023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 20 亿元调整至 55 亿元。有助于公司利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予以了回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6.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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