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 健 所 作 为 华 仪 电 气 已完结(天健所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 需在 5%的范围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 内与华仪电气
投资者 东海证券、 月 6 日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承担连带责任,
天健所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天健 所已按期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履行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刘芳 郭蓓丽 叶卫民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2013 年 2002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2008 年 2011 年 2000 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天健所执业 2010 年 2013 年 2002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5 年 2025 年 2024 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近三年签署或 近三年签署或复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复核3家上市公 核 3 家上市公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
司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共为 185 万元(含税,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在 2024 年度基础上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