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INLI FINANCE CO.,LTD.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4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 9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8 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五、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表决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票。
六、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
七、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八、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九、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凡是在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其中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无需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计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现场表决结果汇总表》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宣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
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上市公司应在 2026年 1 月 1 日前取消监事会并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2025 年 3 月 28 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调整了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删除有关上市公司监事的规定,同时明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监督方式。证监会同步修订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将监事会相关职责履行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力金融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政策,扩展供应链业务服务范围,做大经营规模,依据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申请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以下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就上述议案一相关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同步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制度,包括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的表述,删除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明确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权;调整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股东提案权的持股比例;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调整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定等。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议案三
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力金融”)拟为新增担保对象深圳润智供应链有限公司(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追加后 2025 年度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20.30 亿元。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