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036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及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公司现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规范,使
用全国统一的规范条目登记。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酒类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经营类别。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对照表。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 168,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32,860,943 股变更为 832,692,943 股,注册资本将由 832,860,943 元变更为 832,692,943 元。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32,860,943 元。 832,692,943 元。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建立
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 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业管理机构和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
不低于职工总数 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 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专职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 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 1%的比例
资总额的 1%落实,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
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 1%落实,从公司
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及酵母类制品、酒 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曲、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食品添加 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剂、食品生产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特殊膳食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乳制 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化用品销售; 配方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生化产品、日化用品原料的研制、开发、 货物);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需持许可 发;药品零售;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证经营的生化产品除外);生化设备、自控 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仪表、电气微机工程的加工、安装、调试; 务;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营利性民
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涉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 证件为准)
方可经营)。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料药、干酵母制售(限持有效许可证的分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产、销售肥料(含无机肥)、水溶肥料(不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特殊医学用含危险化学品类肥料)。互联网信息服务 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医疗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器械以及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家用电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器、厨房用具销售;一类、二类和三类体 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外诊断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学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 (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内各类广告;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服务;代 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理记账报税。(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
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
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
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
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宠
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三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32,860,943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832,692,943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以依照法律、法行政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司股份的活动。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第二十八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依照第二十七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于第(一)项情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