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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鄂尔多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3-040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满后若任何一方未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协议将自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财务公司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控股子公司,且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与羊绒集团共同投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1月17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宇泰广场A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臻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羊绒集团持股55%;本公司持股4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财务公司的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69,581.31万元,总负债518,915.12万元,净资产250,666.19万元,截止2022年12月末,公司营业收入22,676.92万元,净利润11,032.77万元(经审计)。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566,186.9万元,总负债328,385.94万元,净资产237,800.96万元,截止2023年11月末,公司营业收入12,360.05万元,净利润7,134.78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甲方)拟与财务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事宜:

  (一)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公布的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或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支取需求时必须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系统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三)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浮动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除贷款外的其他综合授信服务业务,利率和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资金管理需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结算及票据池业务,外汇业务,委托业务,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债券承销以及提供金融个性化服务方案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按照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确定是否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

  (五)金融业务交易限额

  甲方与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将各类金融业务交易限额明确如下:

  1、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不限于贷款及贴现、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外汇结售汇、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等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9亿元。

  3、交易限额中外汇业务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并按相关监管规则及运营要求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臻女士、张晓慧先生、王鹏先生、鲁卫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进行审核,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对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进行审核,经表决,以3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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