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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 沪市 海正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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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海正药业关于对外出售房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600267:海正药业关于对外出售房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0-59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位于杭州拱墅区白马公寓 5幢 2 单元 602 室房产通过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公开挂牌出售,成交金额为 1,300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向台
交所提交了杭州拱墅区白马公寓 5 幢 2 单元 602 室房产的挂牌申请,上述房产委托台
交所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挂牌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下午 4 时
止。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首次挂牌底价为 1,300.00 万元。截至挂牌公告期满,上述房产已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020 年 6 月 17 日,自然人徐京与公司签署了《杭州拱墅区白马公寓 5 幢 2 单元
602 室房产转让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确定为自然人徐京(身份证号330823************),徐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杭州拱墅区白马公寓 5 幢 2 单元 602 室,房屋建筑面积为 241.73m2 ,
钢砼结构,总层数为 24 层,位于第 5 层,设计用途为住宅,目前为毛坯,持有杭州市房权证拱移字第 0342634 号《房屋所有权证》,附有地下车位 D-79;土地面积为 76.4m2,
土地为住宅出让用地,终止日期为 2068 年 8 月 27 日,持有杭拱国用 2004 字第 003836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浙江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所涉及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浙正大评字[2020]第 0343 号),采用市场法评估,公司拟处
置所涉及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1,293.64 万
元。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徐京

  1、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杭州拱墅区白马公寓 5 幢 2 单元 602 室房产(房屋建筑面
积为 241.73m2,土地面积为 76.4m2,附地下车位 D-79)整体有偿转让给乙方。

  2、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3、产权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4、产权转让价格: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万元整,(小写)1,300.00 万元。

  5、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及付款条件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上述款项应汇入台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合同订立后,乙方先期汇入的 100 万元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可
转作产权的转让价款。

  6、权证的变更

  经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乙方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7、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1)产权转让(含权证变更)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

  (2)产权转让中涉及的交易佣金由出让方承担。

  8、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转让标的义务,涉及权属变更登记的应当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如逾期交付或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则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或办理之日止按转让总价款的日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100 万元,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律或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9、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下,一方当事人可向本合同所转让的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权属情况说明

  上述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正常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房产可持续、正常使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房产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
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房产的转让款 1,300 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交易可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020 万元,具体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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