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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 沪市 广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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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日期:2023-11-23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
的议案......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
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事
的议案......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6 点 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士发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7、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事的议案》;

  1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3759961、37623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推荐韩士发、闫军、李圣君、蔡镇疆为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刘光勇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董事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

  1、谭 学: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蔡镇疆: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3、甄卫军: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4、高 丽: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二、董事津贴说明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每届审定一次,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每年分四次发放,分别为每年 3 月、6 月、
9 月、12 月,即按季度发放。

  3、在控股股东单位和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待遇。
  4、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应能源
    战略发展需要,在吸引更多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一、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二、基本年薪标准

        1、董事长:基本年薪 187.5 万元/年(税前)

        2、总经理:基本年薪 111 万元/年(税前)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其他高管执行九档基本年薪
    标准。

        4、公司外部引进的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可根据协议工资标
    准执行。

        5、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 12 个月发放。

        三、绩效年薪标准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系数如下:

岗位        绩效年薪                备注

董事长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总经理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副总经理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0.7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总监、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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