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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5 沪市 鑫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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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5-05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审亚太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服务 6 年,基于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总部深圳,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
场服务、管理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等专业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执业资质: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获准从事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为 42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
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 4,967 万元;为 25 家新三板公司出具了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 513.32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其中 7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其中 5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康璐,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以该所执业人员身份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合计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骆茜,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3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以该所执业人员身份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以该所执业人员身份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 3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 14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5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30 万元。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2)上期审计费用 1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 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已为公司连续 6 年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亚太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服务 6 年,基于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政旦志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